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自3月15日起,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交警大队,成立了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对城区部分车主乱停乱放,占用人行横道等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坚持不定时巡查,形成严查、严管、严罚态势。为使整治成果突出,执法人员采取早、中、晚不定时巡查机制,结合辖区道路分布和车辆停放情况,合理安排人员,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重点路段进行不定时巡逻与查纠,形成严管、严罚态势,一旦发现有违章停放车辆首先进行喊话告知,对于告知后仍然无人认领车辆,一律拍照取证,并运用清障车进行拖移。
乱停乱放车辆图一乱停乱放车辆图二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原则。乱停乱放车辆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九)项之规定;一旦被查获,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第一次给予摩托车、电瓶车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元罚款的处罚,两次以上给予元罚款的处罚;第一次给予小车当事人元罚款的处罚,两次以上给予元罚款的处罚;查获车辆车主需带齐相关证件至综合执法局接受处罚,方能开具车辆放行通知单,携带放行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方能取车,在处罚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对待”原则,禁止说人情,讲关系。
整治乱停乱放车辆现场一整治乱停乱放车辆现场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针对查获车辆,在开具违规停放车辆处罚单时,工作人员均会进行劝导、教育,并告知车辆停放规定,停放注意事项,力求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交通氛围,增强驾驶员规范停车意识,自觉维护市容秩序,为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截止目前已拖移违规停放车辆辆,开具违规停放车辆处罚单张,通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治,市容环境焕然一新,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一车不守规,堵死一条路”,下一步,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强乱停乱放现象的常态化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停车秩序。再次提醒广大车友:驾车每到一处,都请您把爱车规范地停放在正规的停车泊位上,乱停乱放不仅会影响其它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更有可能引起交通堵塞,妨碍正常的交通秩序。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