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6岁被虐女童案,夫妻离婚是孩子身心永

从来没有哪个新闻,让人看得如此心疼

一个刚刚六岁小女孩,本应该像花儿一样的成长在大人佑护的花园里,可这个小女孩着遭到的却是铁钳拔牙、针刺大腿、火烧嘴唇、滚水浇头、掰断胳膊……这些似乎只能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惨无人道丧心病狂的事情,现在竟然活生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想想都让人心颤!

而对小女孩下此毒手的除了养父,另一个竟是孩子的亲妈。

对孩子来说,这一切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伤害将会伴随她的一生。

后经抚顺市公正司法鉴定所的伤情鉴定结果如下:

(1)被害女童体表烫伤评定为重伤二级(用开水烫后再用凉水冲,再用开水烫后再用凉水冲,反复三次);

(2)头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3)胸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右侧肋骨3、6、7、9骨折,左侧7、8、9、10、11肋骨骨折,共计9根肋骨骨折)

(4)骨盆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骨盆多处骨折)

(5)胸椎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胸椎3、4椎体压缩骨折)

(6)右肱骨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7)左股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股骨颈骨折,成年后更换人工股骨头)

(8)牙齿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用钳子拔孩子的牙)

(9)右尺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10)右大腿异物评定为轻微伤;体表皮肤其他部位损伤评定为轻微伤(扎入5厘米钢针三枚)。

看着孩子满身的伤痕很让人心痛。

比起身体的伤痛,虐待带来的身心残害更严重,更持久。

殴打只是立马见效的。而虐待是日复一日旧伤加新伤,幸运的是,这个孩子被救下来了。可怕的是,这只是一个被看到的孩子………

10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小女孩家属处获悉,因父母离异,年2月至5月,孩子与生母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生活在一起期间发生的这种事情。

又是一个因离异引发的残忍虐童案例。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黑龙江4岁的女童茜茜的案例,同样是父母离婚,抚养权判给了父亲,但让人痛心的是,茜茜并没有被父亲的新家所接受。继母也带着一个8岁的儿子,茜茜成了这个新家的“入侵者”。

4岁的茜茜成了继母情感发泄的工具,用开水烫,用烟头烫,拽着茜茜的头发往门上撞,甚至用剪刀剪烂她的嘴唇!!!

如此惨绝人寰的虐童行为和开篇提到的抚顺6岁被虐女童案如出一辙。

更让人气愤的是,茜茜唯一的依靠,他的亲生爸爸竟然默许纵容继母的暴力行为,甚至加入到施暴者中。

孩子是无辜的。可往往有些人要把成人间离合的痛楚与对错放在孩子的身上,让这些年幼的孩子身心遭受着和她们年龄不相称的痛楚。

每一次虐童事件发生,都让人感觉到无比愤怒,然而长期以来,虐童事件屡有发生年,山东省临沂市女子刘某某将其2岁继子李某航,用毛巾捂压口鼻致其窒息死亡后抛尸;年,云南省昆明市女子张某因琐事殴打继女杨某,致杨某胰腺破裂大失血休克死亡;年8月,云南昭通盐津县,8岁女孩刘某雨遭后妈残忍虐杀……。

我国《刑法》对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做出了相关的刑事处罚规定,但是为何虐童事件依旧不断发生。到底是法律的缺陷还是人性在泯灭?

综上所述大多数虐童事件的起因和父母离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根据民政局部数据,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由年0.55‰上升到年3.2‰。那么由离异间接引起的虐童事件也一定会持高不下。

孩子没有权利决定父母的婚姻,但父母的决定却有权利毁掉孩子的一切。

回不去的原生家庭,融不下的新家”。是每一个离婚家庭孩子最深的痛,最无奈的现实。

所以说善待自己的婚姻也是善待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成为你们离婚后受到伤害最大的那个!

今天借着4岁女童被继母虐伤的事件在说一下: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身为人父人母,那么就请你在这个年纪,在你这个身为人父人母的身份上,在选择离婚事情上,请你自重、请你多为这个家和孩子做些考虑。不要让你们自己的一时冲动,让孩子为你们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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