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无人农舍充当女方的家找人假冒女子父亲

“婚姻作为人生大事,无论何时都应当谨慎而冷静地对待,不能操之过急。如遇婚前对方索要钱财,而且数额比较大的,一定要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11月16日,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法院一名法官结合审结的系列相亲诈骗案,对广大单身男子进行了温情提醒。

4名女子为骗钱假相亲

11月11日,盐津县法院以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冉某某等5人涉嫌相亲诈骗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年12月至年3月期间,被告人冉某甲(女)先后伙同冉某乙(男)、肖某某、刘某某、袁某,以相亲为名实施诈骗。为了行骗,冉某甲化名“冉琴”,充当介绍人并物色作案对象,肖某某、刘某某、袁某等3名女子分别化名“肖杉杉”“刘艳”“颜晴”充当与相亲对象。

冉某甲安排男女双方见面并骗得少量财物后,又邀请男方到女方家中“看看家境、见见女方的父母长辈”。男方同意后,又打电话与冉某乙(男)商定,由冉某乙根据需要化名后充当肖某某、刘某某、袁某的父亲,先爽快答应双方的亲事,然后寻找一处地势偏远且无人居住的农舍来充当女方的家,随后邀约男方过来与冉某乙见面,以收取见面礼或结婚彩礼的方式骗取财物。

在博取急于告别“脱单”的被害人信任后,肖某某、刘某某、袁某编造各种理由,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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