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发布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年3月31日接到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通知显示:林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林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31日,19:24左右从苏州乘坐Z次列车(04车厢号)于4月1日3:20左右抵达郑州西站。
4月1日,出郑州西站至候车厅取网上购买的车票,5:22乘坐K次列车(13车厢13号)于6:40抵达新乡西站。出站后打车(具体车牌号、颜色等记不清楚),7:10左右抵达朋友梁某某办公地(宝龙3号公寓10楼房间),从步梯上楼,途中未见人,到达房间后在此公寓休息。13:00独自经步梯下楼(途中未见人),在楼下张海芳加厚凉皮店买凉皮(期间接触1名服务员,同时段就餐人员约5人),13:10乘坐电梯返回宝龙3号公寓10楼房间(同乘电梯2人),14时左右从步梯下楼在宝龙新一街路口打车(付款时间14:30)到新医三附院做核酸(前面排队1人,后面排队4-5人),14:40做完核酸后在三附院门口打车返回宝龙公寓。16时左右朋友梁某某开车将林某送到小店镇关屯村林某家中,林某其余时间未外出。
4月2日~4月5日林某居家未外出。
请与林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来源: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年4月5日,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外地的协查通报,我县2名人员为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管控、核酸采样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目前已将流调中确定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了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现将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1:
年3月31日19:20从苏州火车站乘坐Z次列车(4车厢5号)于4月1日3:20到达郑州火车站,下车后在4号候车厅停留至5:50,期间到改签窗口改签火车票。5:50从郑州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同乘人员3人)于6:30到达郑州东站候车,9:02从郑州东站乘坐G次列车(2车厢A号)于9:22到达新乡东站,候车厅停留约4个小时。13:30乘坐私家车回到延津县马庄乡老刘庄村家中后无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4月2日至集中隔离前一直居家隔离未外出。
年3月30日、4月3日、5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接2:
年4月1日7:20江苏苏州昆山南站乘坐G次列车(2车厢D号)22:21到徐州东站,到达后在候车厅停留4个小时。4月2日2:20乘坐Z10S次列车(18车厢号)4:45到达郑州火车站。在火车站门口乘坐大巴(车牌号不详)11:30到达安阳市滑县汽车站。随后坐电动三轮车前往滑县清华园21号楼朋友张某家中,11:40到达后至17时未外出。17时乘坐网约车(车牌号:豫EWB)医院做核酸,医院下班未采集核酸,17:25左右乘坐9路公医院做核酸,17:50医院采样,17:55乘坐私家车返回清华园21号楼朋友张某家中至4月3日21时未外出。
4月3日21时乘坐私医院做核酸,后返回朋友张某家后至4月4日6:30未外出。
4月4日6:3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从滑县到延津县文岩街道文化路美好生活家属院出租屋。8:30乘坐私家车到延津县美好生活家园售楼部工作,12时下班回到出租屋休息。14时乘坐私家车到美好生活家园售楼部工作至18时。18时至20:30与同事在美好生活家园售楼部对面的如意羊汤火烧店就餐。就餐后乘坐私家车返回延津县美好生活家属院出租屋至集中隔离前未外出。
4月2日、3日、5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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