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就用青霉素致人死亡云南一医院

北京中科中医院 http://www.xftobacco.com/search.asp?keyword=%b1%b1%be%a9%d6%d0%bf%c6%bb%aa%b1%b1%d6%d0%d2%bd%d2%bd%d4%ba%d7%a8%bc%d2%/m/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马旭

3月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云南法院年涉民生专项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牵涉到医疗纠纷事件。云南省昭医院在使用青霉素药物时,未按规定进行过敏试验,造成病人死亡。判赔后,该院却拒绝履行,医院资产后,案件才得以解决。

(发布会现场,供图:云南高院)

年5月22日,吴某之子左手前臂轻微烫伤,医院就诊,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诊断即开方用药,在使用青霉素药物时,未按规定进行过敏试验,造成吴某之子因药物过敏死亡。

医院赔偿各项损失5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医院拒绝赔偿,吴某于年10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该医院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的存款,无不动产登记信息,除医疗仪器设备外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吴某表示,医院经营困难,如果能够先支付20万,剩余分期半年内付清,其同意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但医院仍以没钱为由不予表态。

盐津县法院加大传统调查范围和力度,通过到各大银行上柜查询,医院在农行有存款49万余元,并及时冻结。医院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医院收入不好,员工工资需要支付,采购药品需要资金,希望法院能够解冻账户,并同意吴某提出的和解方案。

吴某医院确实经营困难,最医院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解决。

除了典型案例外,云南高院也通报了全省法院年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情况。

据了解,年9月下旬至年春节前,云南法院在专项执行行动中,及时兑现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件,执行到位金额20.73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ls/534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