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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的一条街道上,一名男子正在被警察押着向偏僻的角落走去。在街边的深巷里,藏着他的“窝点”。
进到那房间里,让人醒目地看到在墙角有一个硕大的冰柜。警察打开冰柜门,一股腥臭味扑面而来,经涉案男子的介绍,里面有各种珍稀动物多达十余种。
可是里面一块形状稍微大一些的肉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与涉案男子说出的种类并不相符,警察质问男子,他却只是称“熊肉”。再问细节,他都低头不作声。
警察感到疑惑,但由于实在看不出是什么肉,而且疑犯也不肯承认是什么。于是水富县公安局的警察先关押疑犯后,连夜将这块肉的样本送往云南省昆明市动物研究所进行DNA比对。
几天后,从昆明传来的消息震惊了公安局的警察们,这块肉的确是“熊肉”,但是这个“熊”是大熊猫的“熊”,而冰柜里的这块肉足足有8.5公斤。
警方意识到了这件事不仅仅是一起走私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件,而是涉及到“猎杀大熊猫”的重大案件。立刻提审了涉案男子,由于事情已经败露,他也供认不讳。
警方根据他的口供,还是没有找出有关猎杀大熊猫的线索,这名犯罪嫌疑人也只是一个买家。为了抓住案件的源头,查出猎杀大熊猫的“凶手”,警方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
经过两个月的“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凶手,也查出了事情的原委。
几经转手的“熊肉”
警察抓到的男子姓吴,在年12月31日晚上,受到群众举报在水富县的街道中有人私自贩卖野生动物,公安局接到消息后立刻前往调查。
这晚,嫌犯吴某超正在“推销”着自己的产品,听到警笛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他意识到了危险,立刻将藏有野生动物的冰柜掩藏起来,从后窗向另外一条街道逃窜。
根据街道群众提供的线索,警察最终还是在街尾抓到了他,于是就发生了开头提到的犯罪现场。
警察据吴某超招认,这块熊猫肉是他从认识的卖家那里买来的,不知道熊猫肉的源头。
常年走私野生动物的他,知道有人卖熊猫肉后,立刻意识到熊猫肉在吃珍惜野生动物的“市场”,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熊猫肉,想要大赚一笔。
在这一个多月中,他招认向外卖出了将近5公斤熊猫肉。警察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四名买家,别是王某、秦某、杜某和吴某。四个人经常涉及野生动物交易,在他们家中发现确凿证据后,四人都被关押。
在吴某超的口供中,也提及了他的“上线”,也就是他的卖家,在四川省宜宾市的王某。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王某的行踪,吴某超被抓后的两个星期后,在四川省宜宾市和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抓捕了涉案嫌疑人王某。
王某知道吴某超被抓后,事情就再也瞒不住了,如实地交代了购买熊猫肉的事情。警察在王某家中的冰箱里,还找到了四只熊猫熊掌和剩余不多的熊猫肉。
原来他也不是熊猫肉的源头,他也只是个买家。王某平时也会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听到“熊猫肉”后,更是感兴趣,以高价不止是买了熊猫肉,还买了熊掌。
有着同样“需求”的吴某超早就和他相识,王某除了食用外也想赚一些钱,于是就卖给了吴某超。
如此看来这起案件是真的很复杂,各是各的“中间商”,不过好在线索还是没有断掉。据王某供词,向他售卖熊猫肉的人是云南昭通的李某。
案件的发展又来到了昭通,循着王某给的线索,警方找到了李某。李某一听是关于熊猫肉的案件,慌张的神情已经交代了一切。
据李某口供说,他也不是猎杀大熊猫的“凶手”,他也只是买家。熊猫肉他也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为了牟利才售卖“熊肉”,没有猎杀过大熊猫。
在警察们听到这个供词时,都认为这人又是和前面两个嫌疑人一样的“中间商”。然而,他后来的供词,却让这个案件的源头暴露出来。
李某说:
“这熊肉也是我买的,他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两兄弟是村子里的农民,他们说他们打到了熊,已经处理好了,有很多的肉。我为了赚钱便以块的价格买了下来。”
警方听到“打到了熊”,有了新的线索,而且这个线索还直逼猎杀熊猫的“凶手”。立刻向李某询问了详细。
在李某提供的线索中,警方终于锁定了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的“王氏兄弟”。
警方通过和村民的沟通,知道了两兄弟是苗族人,历来有着打猎的习惯。但平时打猎就是山上的野鸡野兔之类的,两兄弟也就是朴朴实实的农民,没听说过打死过熊猫的事情。
无论什么猜疑都不如当事人自己交代来得快,警方立刻来到了王氏兄弟的家里。
王氏兄弟分别是哥哥王文林和弟弟王文才,两人在村子里生活很久,就靠养羊和农作物为生。这天警察来到家里,哥哥王文林没在家上山去了,只有弟弟王文才在家中。
在警察的询问下,王文才没有否认自己的罪行,如实地向警察交代了关于熊猫肉的问题。警察也在王文才家中发现了熊猫的残骸。
一张熊猫皮,两块腿骨,两块头骨还有一只熊胆都存放在了王文才家中。知道消息的王文林从山上下来后,也在山脚护林员那里等待自首,随后警察前往山脚下抓住了王文林。
王文才和王文林在村中生活了多年,为什么突然间就去猎杀了大熊猫?
两个人陈述了“猎杀熊猫”的前前后后,警察才知道了原因。
杀死大熊猫“复仇”
两个淳朴的农民,在警察来到家中后也没有进行反抗,直接就承认了两人杀了大熊猫,还把它卖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个案件,就要从年12月开始说起了。
哥哥王文林和弟弟王文才都是就是靠着自己的一些农作物,和平时养的羊赚取一点收入,二人娶了媳妇,生了孩子。生活不算富裕,但是还能满足吃喝。
王文林在自家的屋后搭建了羊圈,羊就养在了屋后,而圈后面就是树林。一天傍晚,王文林干完农活回来准备喂羊,来到羊圈里却发现有一只小羊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等王文林匆忙地跑过去,那只羊已将死了。
王文林仔细查看羊的死因,却发现在羊的身上有着非常特殊的咬痕,从伤口处也是看起来是很大的动物。
看到自己的羊是被山上的动物致死的,以养羊为生的王文林恼羞成怒。过后便叫来了弟弟王文才,弟弟看到死去的羊也是恨得咬牙切齿,两兄弟就下定决心,势必要抓到弄死羊的“凶手”。
两人找来了扣子(陷阱),装到了羊圈周围,把死了的羊放在了圈里,想要引诱这个“凶手”出来。
到了第二天清晨,王文林急忙起来检查两人下的扣子,扣子已经被触发了,但是并没有抓到“凶手”。等到弟弟来到羊圈,忽然发现了在扣子周围的脚印。
两兄弟看出这个“凶手”体积不小,能够挣脱扣子逃跑。而且根据脚印来看,两兄弟都认定这个弄死羊的凶手就是熊。
二人“复仇”心切,回家拿上了自己做的火燧猎枪,带着猎狗,冲进树林,随着脚印和留下的气味搜寻着“熊”。
清晨树林里的雾很大,很难看清东西,兄弟两小心翼翼地搜寻着。突然间树上的一声低吼使两兄弟慌了神。
弟弟王文才看向树上,看到有一大只像熊的背影,紧紧地抓着树干,王文才立马通知王文林。两人都看到树干上那庞大的背影,心想就是熊没错了,二人随机开枪向背影射去。
由于视线有干扰,也看不到是什么动物,只看到像熊一样庞大便开枪射击了。
二人没想到的是这像熊的背影后竟是一只熊猫。那熊被打伤后的低吼声响彻山林,过后慌忙逃窜,两兄弟也拉着猎犬追了上去。不出多远,那头熊又爬上了另一个树干。
看到地上的血迹,两人“乘胜追击”,接着向树干上的熊猫开枪,熊猫慌得乱叫,再数枪后没了声音。这次,熊猫没能再跑掉,从树干上摔了下来,掉到了一旁的水沟里。
两兄弟见状都向跌下来熊猫靠近,发现熊猫只是受伤了,还没有彻底死亡。两兄弟又高兴又怕,二人商量过后为了保险起见,从一旁找来数个大石头,向奄奄一息的熊猫扔去。
很快,躺在地上的熊猫没了呼吸。二人这才去把石头搬开,费尽力气将熊猫尸体抬到了路上。
当时,熊猫还没有出现过在云南境内,这只熊猫应该是从四川等地的山区迁徙过来的,两兄弟做梦都想不到会遇上熊猫。再加上这熊猫掉下来时正好掉在了沟中,身上的泥把白相见的特征都掩盖了。
两人更加笃定就是熊了,二人将尸体抬上来后,说时迟那时快,猎户出身的二人立刻就把熊猫分解得七零八落的。
完整地扒下了皮还分了熊掌,将肉分割好带上熊胆,捡了腿骨和头骨便往家里走。
来到家中,妻子看到二人拿来了肉,便询问是什么动物,二人直说是熊,声称就是它吃了他们的羊。只看那张皮也看不出是什么动物,妻子便遵照哥哥王文林的意愿将骨头炖了汤,把肉也煮了。在那天晚上,他家就吃了“熊猫宴”。
后来听王家的人说:
“这汤也没什么区别,就和鸡汤差不多,肉也和鸡一样。”
饭后,两兄弟还分了肉。王文林要了肉和熊掌,弟弟要了两节腿骨和两块头骨,还有熊胆。
这事情没过几天,王文林觉得只是吃了这熊的肉,但那只羊死了后亏损了钱,自己还是吃亏了。在他苦恼时他想到了和自己有交情的李某。
李某一直对野生动物“感兴趣”,特别是一些珍惜的动物。王文林和王文才平时打猎遇到的野鸡野兔什么的,他都会出价买。而且对于一年收入都不过万的王文林和王文才总是认为他出价很高。
于是,王文林和王文才商量后,便联系上了李某。
李某听王文林在电话中说自己打到了熊,想要把这熊的肉卖了。李某就兴冲冲的来到了王文林的家中。
进门后他看到王文林正在和王文才摆弄“熊皮”,李某诧异的凑上去一看,多年做“特殊工作”的李某一眼就看出这只“熊”不是熊,是大熊猫。
李某刚要问,看到李某诧异的表情,两兄弟就直截了当的说这就是打的熊。李某以为这是两人不方便提及的“暗语”,也就没有多问什么。
其实,王文林和王文才在后来的口述中声称自己不认识熊猫。云南地界当时的确没有熊猫出没,加上村子里消息的闭塞,二人说不认识熊猫也有可能。
三人密谋好在晚上距离村子5公里的地方进行交易,商量好了价钱,决定好了时间。
到了晚上,两兄弟带上承诺给李某的70斤肉和4只熊掌出发了。来到了交易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最终李某只给了二人块就拿走了肉和熊掌。两兄弟回到家将钱一分,二人还高兴不已,对于两人一年不到一万的收入,就短短几天,就拿了多。
两人非常高兴,还就剩余的熊猫肉喝了酒。
李某拿到肉后,本就知道是熊猫肉的他就开始找下家,他知道这样一个“抢手货”,肯定能给自己赚到一些钱,于是在四川宜宾找到了王某。
王某以极高的价格买下了熊猫肉和熊掌,打算自己吃到一些肉,留着熊掌。留够自己的部分,还是决定将其“转手”,弥补一些买熊猫肉的损失。
王某就找到了一直在贩卖私货的吴某超。就这样,总共将近百斤的熊猫肉,经过转手再转手一直到了吴某超手上,就只有8.5公斤了。
直到吴某超被抓,这件事才告于段落。
二人以熊猫杀了羊为由进山杀了熊猫,最终还将熊猫肢解吃掉和将其交易,这就已经是犯了重罪了,还非法持有枪支罪上加罪。
在警察弄清一切事情的由来后,将二人带回了水富县警察局,等待法院的判决。
根据先前抓获几人的线索,在年11月4日,涉及大熊猫一案的相关的9名嫌疑人都被抓获。
到年4月28日,云南省水富县法院宣读了最终判决书。
王文林和王文才由于声称不认识大熊猫,还有加上作为苗族人打猎的生活习惯。最终给予轻判。
分别处以因为非法伤害、猎捕濒危动物罪判有期徒刑13年和有期徒刑11年。
其余的几名涉案人员由于收购和倒卖濒危物种等原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到四年。
云南昭通熊猫肉案件到此告一段落。
尾声
大熊猫咬死羊的可能性存不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
大熊猫是肉食动物,但熊猫生长环境中大型动物较少,没有足够的动物尸体、残肉供其食用,但自行捕食小型动物,会消耗较多体力,因此大熊猫多以竹叶、竹竿、竹笋为食。
两兄弟在不确定是大熊猫杀死的羊时,遇到大熊猫就开枪,并在它逃跑前还连续开枪,最后还将他它彻底致死的行为无疑是残忍的。
吃掉大熊猫的肉更是让人咂舌,虽然法院最后判决让两人的到了应有的惩罚,结局是好的。
但是从中暴露的问题也值得我们反思。
涉案人员都没有对于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几个人都涉及了收购和倒卖野生动物的罪行,除了售卖外,兄弟二人和王某,及吴某超的“客户”都食用了濒危野生动物。
从去年到今年5月,我国侦破涉野生动物案件2.8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万余名。而且每一年都有濒危物种灭绝。
曾经物种的灭绝大多来自于自然地选择和淘汰,而如今动物最大的威胁就很直接的来自于人类。
特殊皮毛的需求,特别名贵饰品的加工,还有特殊人群对于濒危动物的非法食用,在我们的身边不止是我们所熟知的犀牛角和象牙,在漆黑的角落还有我们难以想象的危害动物的行为。
这只出现在云南境内的大熊猫,是稀有的雌性大熊猫。而且是云南境内第一次出现野生熊猫的迹象,它本可以为大熊猫迁徙路径研究做出贡献,它本可以为用于熊猫种群的扩张,为大熊猫的研究提供新的依据。
然而,在它来到云南,就被人猎杀了。让人感到惋惜,让人悲痛。
希望濒危的野生动物都能够得到保护,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的人类都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永远也不要忘记那句广告词: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