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云南省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基地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创建重点,紧紧围绕“三个定位”(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张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发展方向,在国家级示范创建层面上,累计建成西双版纳州、保山市、楚雄州、怒江州、昆明市石林县、玉溪市华宁县、昭通市盐津县、大理州洱源县、红河州屏边县、保山市昌宁县等1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此外,云南省还建成5个“两山”基地,分别为保山市腾冲市、红河州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怒江州贡山县、楚雄州大姚县、丽江市华坪县。在省级示范创建层面上,已有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和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获得省人民政府命名;另外,有3个省级生态文明州(市)、44个生态文明县(市、区)和个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待命名。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雄介绍说,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创建,是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检验。示范创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是一项各级党委、政府督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综合性创建工作,对云南省建设最美丽省份、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方雄表示,云南省通过试点示范,努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注重成效的显著性、案例的典型性、做法的示范性,涌现出一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样板。比如,获得“两山”基地称号的腾冲市、华坪县、大姚县在示范创建中传承两山理念,探索两山生动实践方面形成了一些典型模式;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称号的楚雄州、怒江州、昌宁县在持续的创建过程中各具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都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凸显典型引领作用。
随着云南省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深化国务院“放管服”和“为基层减负”的改革,规范和完善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的申报、审查及管理,年8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一是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的,遵循“好中选优、突出云南特色”的原则,从已获得省级示范区的州(市)、县(市、区)中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二是云南省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紧紧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发展定位,不断挖掘、总结各地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