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地方新闻信息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措施
的通告
年第10号
广大人民群众:
自4月3日我县发生疫情以来,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并肩作战,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封控区、管控区分别开展了8轮、6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有力地守护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7日起,解除对我县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有序逐步恢复。超市、商铺、粮油果菜门店等民生类,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交通类,酒店、宾馆、KTV、网吧等休闲娱乐类公共场所,严格做好消毒消杀等准备,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市场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逐步有序放开。各类公共场所正常经营后,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场所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本行业本辖区从严从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不扎堆不聚集。解“封”不等于解“防”,解“封”不等于解“控”。解封后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少流动、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参与、不举办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落实做好佩戴口罩、登记、扫码、亮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并按照“红事暂不办、白事简办、其他一律不办”的原则,继续落实好聚集性活动审批报备制度。
三、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封控区、管控区解封后,请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继续落实7天自我健康监测,少外出、少流动、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衷心感谢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请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7日
编辑来源:微镇雄客户端
责任编辑:袁加权
新闻爆料:添加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