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查处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北京皮肤病医院专家 http://pf.39.net/bdfyy/tslf/180306/6084106.html

前段时间,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查处一批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对盐津县普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杨进山、会计周绍雄;滩头乡卫生院院长王云;牛寨乡卫生院副院长李旭;庙坝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胡明俊、黄付香;兴隆乡卫生院工作人员贺大燕,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仍有一批案件正在积极查处中。

4月14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一季度案件查处信息:盐津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乡镇卫生行业犯罪案件8件8人,涉及全县5个乡镇,涉案人员包括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及普通工作人员。并提指出此类案件为典型的窝案。

那么这个窝案成因、特点如何呢?来听听盐津县检察院唐明海副检察长结合此次案件办理情况的分析。

1、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2、医院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3、药品供销商的高额“回扣”加剧了贪腐行为的发生

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不敢犯”的威慑态势

深化思想教育,默化“不想犯”的心理动机

加大监督力度,健全“不能犯”的制约机制

再看看此系统性窝案件有哪些特点:

1、贿赂犯罪突出,立案的8人中有7人涉嫌受贿罪;

2、药品采购环节犯罪突出,相关人员大肆收受药商“回扣”;

3、涉案面宽,已形成系统性腐败,涉及全县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4、涉案金额大,此次立案的7人受贿中有4人涉案金额达20万元以上。

5、收受贿赂次数多,有的前后收受贿赂达3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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