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乡日报
延津县成功试水“交房即交证”
业主拿钥匙的同时即拿不动产权证书
本报讯近日,延津县某小区8栋楼户业主喜迁新居时,一手拿到了新房钥匙,一手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双喜临门,着实令人高兴。
该小区是延津县第一个整小区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的开发项目,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进行全部楼栋首次登记及全体业主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实现了整小区8栋楼户业主同时“交房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事关购房群众切身利益,是一件好事,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实现“保交楼”“保交证”的一项创新举措。
近年来,延津县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多个领域进行创新试点,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法,“交房即交证”就是此项工作的一个创新。为了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实行不动产登记主动提前服务,督促开发企业积极申请办理,确保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该县在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程竣工验收、权籍调查阶段,按照“一家牵头、多家配合、成果共享”原则,推进相关工作的优化和整合,实施联合验收核实、联合测绘等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同步、联动开展,不将相关工作互为前提,切实减轻开发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率,实现了业主在收房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王明先刘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