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拉人您见过不少,但轿车拉猪?
没错,就是猪!
一不小心就“坐”上了轿车
2月8日,由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县运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正开展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中午12时,执法小分队巡查到盐津中和镇核桃村艾中线,一辆号牌为川Q**号小型轿车在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座竟然‘“坐着”13只仔猪。
据驾驶人方某说,其在中和镇购买13只小猪,欲拉到牛寨乡饲养,由于春运联系不到货车,于是就想到使用自家的轿车将猪运回,没想到刚一上路就被查到了!
目前,方某使用小型轿车运载家畜,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交警部门对方兴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转运整改。
交警提醒:人畜混装危害大,在行驶中如遇突发情况,对车内人员的安全威胁极大,稍不注意可能就是车毁人亡。希望大家能拒绝所谓的“方便”,货物就该用货车来拉载,而不是一味的图方便“人畜混装”。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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