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悠 https://m-mip.39.net/disease/mipso_5470751.html
昭通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一、打破户籍壁垒,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试点,落实最温暖的社会救助政策
针对常住人口中困难群众“人户分离”的实际,昭通市积极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试点,为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供“昭通样本”。自年4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累计办理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件,其中:跨省(市)办理35件、省内跨州(市)办理3件、市内跨县(市、区)办理件、跨乡镇(街道)办理件。
(一)创新制度设计,确保救助有门。通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充分考虑特殊地域环境和人口结构,制定了《昭通市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打破户籍壁垒,将试点覆盖范围扩展到全国范围内非本地户籍但在我市实际居住达1年以上群众,确保其在昭通辖区内基本生活困难均可向居住地提出救助申请,实现“救助有门”。
(二)强化四级联动,及时救助帮扶。建立“居住地受理查验—户籍地协助核查—居住地落实保障”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户籍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函和回复模板;强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实现跨省、跨州市、跨县市区、跨乡镇(街道)快速办理,全面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避免申请群众“两头跑”。
(三)优化证明材料,实现温暖救助。坚持实事求是,优化证明材料,将居住证、结婚证、劳务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等视为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众,明确通过由乡、村两级共同入户核实,由村(居)出具长期居住证明,不让群众因为“一纸证明”而被拒之门外,充分体现了救助政策的“人情味儿”,实现“温暖救助”。
二、巩固兜底成果,推进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兜牢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底线
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立,着力在“兜底线、防返贫”上下足绣花功夫。通过对低收入群体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及时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有效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
(一)强化部门协作,扣紧“第一粒扣子”。昭通市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驻地督导等方式确保各县市区准确掌握低收入人口范围及认定标准。各县市区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请、村级上报、收入核对、数据比对、热线反映等方式,迅速摸清了本行政区域内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六类对象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情况及困难需求。全市在锁定低收入人口并全面完成信息录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系统认定。盐津县通过系统出具了全省第一份低收入认定书。
(二)线上线下同步,确保“无盲区覆盖”。在线上,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低保”、云南省“找政府APP”平台,引导困难群众通过APP求助,通过民政、乡村振兴、医疗、教育、就业、住建、残联、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共享,对低收入群体数据做到一月一交换,主动发现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事故、因停产失业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群信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部门快速响应机制,做到主动排查、及时回应、及时帮助。截至目前,“一部手机办低保”已受理城乡低保申请件、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线以来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件,均有效办结。在线下,依托县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遍访群众,构建起市县乡村分级负责、行业部门分口把关的常态化排查预警帮扶体系,相继开展巩固脱贫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及时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加强分类管理,实施“靶心式救助”。对已纳入民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精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其他方面困难;对未纳入民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分类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相应救助帮扶。对全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根据困难群众需求,及时落实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产业帮扶、公益岗位帮扶、住房救助、其他社会帮扶,有效解决群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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