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教育开展以来,盐津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制定了《“六大便民利民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三防三促”送法进点活动工作方案》,推出便民利民措施5条,充分发挥普法宣传队伍、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四支队伍”作用,用务实的举措为民解困纾忧。
发挥普法宣传队伍作用,让法治润人心
结合“八五”普法,以全体司法干警、律师为普法宣传员,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教育。各乡镇司法所利用赶集天集中宣传、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召开院坝会等方式,为群众讲法普法,解答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开展防电诈命案、防虐待老幼、防赌毒煤火和促邻里和睦、促乡村振兴、促社会稳定“三防三促”宣讲,送法进安置点。以“校园安全法治行”为主题,向青少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反暴力、防欺凌、防性侵”,送法进校园。邀请律师为党务工作者、村“两委”人员、村民小组长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场,共计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涉及人数1.2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人次。
发挥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作用,让和谐稳人心
开展“以队伍教育整顿促人民调解业务提质”专题讲座,对矛盾纠纷调处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不断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主动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归属、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积极化解重大项目、重点基础建设引起的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3月以来盐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各乡镇司法所参与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件,乡镇司法所调解疑难纠纷28件。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作用,让援助暖人心
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职能职责和30个易地搬迁安置点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积极向群众公布法律服务时间、咨询电话,主动为群众服务,教他们学习使用云岭法务通“公共服务机器人和”热线平台,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开展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咨询、申请、审批、指派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对有困难的司法救助对象,积极申请救助并主动“上门服务”发放救助金。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盐津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开展司法救助1人,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48件,调解纠纷10件,办理见证7件,解答法律咨询人次,避免经济损失20万元。
发挥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作用,让公正聚人心
盐津县司法局将化解“官官相护”社会疑虑,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落脚点,在畅通群众诉求、保障权益上下功夫,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所需材料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重复跑”,遵循“能调尽调”原则加大对行政纠纷的调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分流阀”作用,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落实复议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帮助实现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执法监督贯穿于全过程。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盐津共开展执法培训1次40余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5件,达成和解3件,结案1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已答复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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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委学教办、图片:微盐津
监制/胡华玉编审/保进编辑/陈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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